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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夺取2023年一季度“开门红” 实现全年工业经济目标的若干政策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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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发布于:2023/3/29 10:30:23 点击量:

         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、长春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,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,坚持稳中求进,全方位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,为全年实现工业经济奋斗目标夯实基础。支持有订单、有市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增加******季度产能安排、提高产能利用率、扩大生产,分类给予奖励和补助,结合我市实际,制定本政策措施。

        1.鼓励企业增产增效。对一季度产值增速实现正增长的企业,产值同比每净增加200万元,奖励2万元,单个企业******奖励50万元。
        2.鼓励停产企业复工复产。对一季度复工复产的停产企业且产值达到500万元、1000万元、2000万元的企业,对其所发生的生产性电费分别给予60%、80%、100%补贴。
        3.鼓励工业企业尽快实现升规入统。对在一季度实现升规入统并在******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有效产值的企业给予25万元一次性奖励。
       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具体实施细则或申报指南由市工信局制定并组织实施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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